由像像协办的 “网络平台责任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像像真人社交平台引发媒体和业界关注

2017-06-02 环球网

随着网络空间的崛起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成为基础性技术,技术驱动的互联网平台正取代企业成为未来的主要资源配置与组织方式,成为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以及全球治理的新型力量,深刻影响着科技创新、商业发展与社会变革,并对现有网络治理体系和平台治理规则带来挑战。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乃至全球,网络平台时代已经全面到来!

在我国,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确立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运营管理义务罪: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安全法》、规定了具体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2017年全国人大通过《民法总则》明确宣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为更好地理清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和权力边界,探寻平台时代司法机关开展刑事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网安执法、公民寻求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互联网企业承担平台责任的方法和路径,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和互联网实验室联合承办,像像真人平台协办的“网络平台责任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6月2日在京举办。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网信办、工商总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及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和媒体代表出席了本次研讨会,腾讯、阿里、华为、京东、百度、蚂蚁金服、北京CA、美团点评、像像真人平台、新浪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也派代表与会。

研讨会分为三个不同的主题单元。第一单元为网络平台的公法责任,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谢望原教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游涛分别就网络平台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发言,重点探讨了我国刑法中的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相关罪名,包括其构成要件、管辖权以及实践中的认定问题。来自北京市网信办、工商总局的实务工作者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则从行政法的视角分析了网络平台在信息推送、广告发布等环节的公法责任。

第二单元为网络平台的私法责任。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铼教授的主持下,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当下热门的P2P网贷、电商平台、个人信息泄露等议题进行了精彩发言。其中,李琛教授就网络信息传播权问题提出,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不能采用单一技术标准进行判断。陈敏光法官则对网约车的类型化、平台与客户端的关系、事故责任、保险问题等作了介绍。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网络平台的社会责任。来自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像像真人平台等互联平台的代表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代表们分析了网络平台的角色定位,提出了用户信息加密存储、实名制、积极协助行政、司法机关工作等多项履行其社会责任的有效措施,以应对网络上出现的诈骗、传播虚假、不良信息和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

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学军教授的精彩点评和总结中结束。此次会议旨在探讨网络平台责任相关问题,以期从法律、行业、治理等层面直面平台时代的挑战与风险,为政府、产业和社会提供建设性的对策建议。据了解,本次会议的协办方像像真人平台,是一家以“真人真头像”为特点的网络社交平台,凭借严谨的头像实名制措施,有效扼制了长期存在于社交网络里的传销、网骗等不良现象,为广大网民提供了文明、健康的绿色社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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